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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位于陕西关中中部,历史悠久,前挹太白之秀,后负周源之美,是古代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之地,中华农耕文明发祥地。为了解决中国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问题,1997年7月2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简称“杨凌示范区”,下同)。几年来,杨凌示范区的建设发展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朱镕基、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来杨凌视察。杨凌逐步形成了以农林良种工程、设施农业工程、生物技术和生物化工工程、现代农机工程、绿色食品工程、信息遥感工程及农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真正成为中国农业的“绿色硅谷”,成为中国西部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和陕西经济新的增长点。
伴随着杨凌业示范区的成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税务局应运而生。1999年4月8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置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国税函〔1999〕72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设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发〔1999〕096号),确定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税务局(简称“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下同)为正处级建制,属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主要承担杨凌示范区(含杨陵区)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职能。1999年6月1日,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正式对外办公。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在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 求实创新 和谐高效 服务人民”的杨凌国税精神,始终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实现了杨凌国税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税收收入始终保持较快速度增长;税收征管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迈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稳步实施;国税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建局以来,先后被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示范区文明单位、示范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示范区投资环境建设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等荣誉。
面对成绩,杨凌国税人满怀信心;新的起点,杨凌国税人深感重任在肩。在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干部紧紧团结在局党组的周围,牢固树立“责任、荣誉、和谐”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国税文化建设为载体,勇挑重担,艰苦创业,开拓奋进,创造出一个个辉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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